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办【2015】20号)和全国兽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《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通知》[2015年第7号]文件精神,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:
(1)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,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5年7月31日;
(2)须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,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、动物学、微生物学(与动物相关)、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、水产(限鱼病方向);养殖、渔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(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);
(3)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,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、动物药学、兽医公共卫生、中兽医、动物检疫等;
(4)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。
二、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:
1.英语(或俄、日语);
2.兽医基础课(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命题);
3.兽医专业课(含动物传染病学、兽医临床诊断学、兽医外科手术学);
兽医基础课考试由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,集中阅卷。考试范围分为五个部分:动物学、动物生理学、兽医病理学、兽医药理学、兽医临床诊断。考试采用“1+2”的模式,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,剩下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。兽医基础课命题依据《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(联合)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》(主编:陆承平,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,2004年第2版,联系电话:010-62818525 联系人:司建新)。
三、考试时间:2015年10月24日、25日,英语(或俄、日语等)和兽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,兽医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(联合)考试,考试时间定于10月25日上午8:30—11:30。
四、报名方式:
报名时间:2015年7月1日-9月10日,报名须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2015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》(见附件)及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。
报名地点: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,东北农业大学主楼841室(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)
联系电话:0451-55190255,联系人:徐老师;
动物医学学院联系电话:0451-55191200 联系人:孙老师。
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
2015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