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根据《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决定开展2014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以下简称“教改项目”)结题验收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对象
已到结题期限的2011、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(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指导项目)。
二、验收形式
1. 结题验收材料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收集、整理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。
2. 结题验收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照教改项目《结题验收评价指标体系》(附件4)进行评审验收,验收情况将报送省教育厅,由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定。
三、结题材料
1. 未到结题期限的教改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《中期检查表》一式两份(附件1);
2. 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均需填写《结题验收书》一式两份(附件2),重点项目还需撰写项目验收报告一份(内容包括: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、国内外研究现状、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、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、研究成果、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);
3. 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;
4.教改项目《结题验收汇总表》一式一份(附件3)(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填报)。
请按《结题验收书》、《中期检查表》、项目验收报告(重点项目)、研究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。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(以项目主持人命名)发送到yikehan@neau.edu.cn邮箱。
四、其他事项
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应提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,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、不接受结题检查或弄虚作假的,终止该项目,取消项目主持人三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,直至追回资助经费。
五、时间安排
2014年4月21日之前,请将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至研究院培养办(研楼707室)。
联系人: 衣克寒
联系电话:55191461
附件1:中期检查表.doc
附件2:结题验收书.doc
附件3:结题验收汇总表(样例).xls
附件4:验收评价指标体系.doc
附件5: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.doc
附件6:2014黑龙江省教改结题涵盖项目明细.xlsx